尊敬的家长: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普通高中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一、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资助 项目 |
资助对象 |
户籍 |
资助 标准 |
资助资料 |
普高国助金 |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户籍限制 |
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一档3000元/生·年,二档2000元/生·年、三档1000元/生·年。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一般给予2000元及以上的档次。 |
学生填写《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
普高免学费 |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户籍限制 |
对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对纳入免费范围的民办普通高中受助学生,按当地同类公办学校免除学费标准予以补助,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额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
学生填写《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普高免学费申请审批表》 |
满覆盖帮困助学 |
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成都市户籍低保家庭学生、 孤儿、特困供养学生。 |
成都户籍 |
免除受助学生书本费、住宿费、会考费、高考报名费和体检费 |
学生填写《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普通高中帮困助学申请审批表》 |
二、普通高中资助申请发放流程程序
学生每年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如下:
(一)学生申请
自原申请学生如实填写《青白江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附相关家庭经济困难印证材料,交班主任审核把关。
(二)学校认定
班主任根据学生申请情况,通过家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学校开展三级困难认定,公示困难认定结果。
(三)学校评审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名单,报区(市)县教育局备案。
(四)资金发放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由县级教育部门或学校直接发放到学生的普高资助卡(一般每年的5月和11 月底,具体时间由班主任通知)。
校资助管理办公室电话:83635357
青白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6893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