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省成都市城厢中学校第十届艺术节展演
舞台布置、舞台灯光、舞美布置、照片视频直播等
活动布置项目
采购人:四川省成都市城厢中学校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第一章 响应邀请
按照学校工作计划,为了进一步繁荣我校师生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和推动我校校园精神文明活动的蓬勃开展,展示我校师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结合学校艺术特色发展的新契机,经学校行政会议商议决定,将于2024年10月30日晚开展以“砥砺前行、蔚起人文”为主题的第十届艺术节展演活动。
按照艺术节展演活动的要求,四川省成都市城厢中学校拟对2024年四川省成都市城厢中学校第十届艺术节展演舞台布置、舞台灯光、舞美布置、照片视频直播等活动布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2024年四川省成都市城厢中学校第十届艺术节展演舞台布置、舞台灯光、舞美布置、照片视频直播等活动布置项目。
二、最高限价:110000.00元。
三、采购内容
2024年四川省成都市城厢中学校第十届艺术节展演舞台布置、舞台灯光、舞美布置、照片视频直播等活动布置。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响应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成都市城厢中学校(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绣川河社区10组10号)领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将不再领取。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响应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现场提交以下资料: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递交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
2024年10月23日9:30。
响应文件必须在要求的时间点送达招标地点。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招标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城厢中学校会议室(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绣川河社区10组10号)。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省成都市城厢中学校
地 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绣川河社区10组10号
联 系 人:余曾才 联系电话:13608199956
谢 芮 联系电话:1860289768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10000.00 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一份。 |
4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 90 天。 |
5 |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所附或引用的外文资料,应翻译成中文。所有资料加盖鲜章。 |
6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
7 |
供应商询问 |
供应商询问由四川省成都市城厢中学校负责答复 联系人:余曾才 联系电话:13608199956 谢芮 联系电话:18602897688 |
第三章 总则
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采购人:四川省成都市城厢中学校。
3、本项目名称:2024年四川省成都市城厢中学校第十届艺术节展演舞台布置、舞台灯光、舞美布置、照片视频直播等活动布置项目。
4、本项目供应商范围:符合条件的所有供应商。
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招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